來源:審批處 時間:2021年05月10日 字體:【大 中 小】 一、編制背景是什么? 2015年10月,原北京" />
一、編制背景是什么?
2015年10月,原北京市環境保護局發布了《關于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事項的通知》(京環發〔2015〕28號),就原市環境保護局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相關要求進行了規范。
近年來,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了修訂,如《環境影響評價法》先后于2016年7月和2018年12月進行了兩次修訂,生態環境部于2020年11月23日出臺了《生態環境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程序規定》,結合我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需要對原通知進行修訂。
二、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條件方面有什么變化?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對環評審批的許可條件進行了補充完善,具體為:修訂相關表述5條,刪除1條,新增2條。修訂后,許可條件由7項變更為8項,對接了法律法規最新要求。
三、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申報材料方面有什么精簡?
一是精簡申請要件,原申請材料為7項,修訂后為5項,立項、規劃、房產、營業執照、法人證書、身份證明、總量指標意見等材料不再在項目申報時向建設單位索取;二是精簡申請材料份數要求,將申請材料由兩份統一調整為一份;三是清除了兜底條款。
四、建設項目環評申報需要線上線下都要申請嗎?
不是,選擇一種方式即可,既可網上申報,也可現場申報。選擇網上申報的,企業不需到大廳交紙質材料,通過系統提交電子材料就可辦理環評審批。
五、環評審批的時限是多少?
我局承諾辦理時限為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30個工作日、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項目15個工作日,在法定時限基礎上壓縮了50%。
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還需要審批嗎?
環境影響登記表已實現網上備案方式辦理,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不需再辦理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