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0日,生態環境部公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同時廢止。
2019年版名錄與2017年版相比有哪些明顯變化?
答:
一、2019年版名錄共包含108個行業類別(涉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49個大類、212個中類、706個小類)和4個通用工序,2017年版名錄包含78個行業類別(涉及31個大類、104個中類、295個小類),2019年版比2017年版增加了30個行業類別(涉及18個大類、108個中類、411個小類)。
二、科學優化分類,對262個小類調整了分類、擴大了范圍。
三、對263小類新增登記管理類別。
四、為保證名錄的時效性,不再規定發證和登記時限,在《關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明確現有排污單位發證和登記時限。
至于《關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的通知》什么時間出臺,生態環境部又留了一個懸念。
附:《
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